2025年贵州铜仁“优师计划”毕业生实施方案(115人)

2024-11-13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贵州铜仁招聘公告摘要

  2025年贵州铜仁“优师计划”毕业生实施方案已公布。贵州铜仁“优师计划”毕业生115人。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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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招聘公告正文

2025年贵州铜仁“优师计划”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我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铜仁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5届国家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铜仁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主体及计划人数

  我市10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铜仁市“优师计划”毕业生的定向范围是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各学科教师共115人,具体详见《铜仁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二)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原则上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及其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招聘要求。

  2.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显示的专业与学历,须与《铜仁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与学历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仁市教育局(https://jyj.trs.gov.cn/)、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trs.gov.cn/)、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公告。各区县自行制定招聘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网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填写《铜仁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相应证书、证件等资格资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公告公布之日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命名),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11月13日下午18:00。各区县报名邮箱详见各区县招聘公告。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形式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8:30-18:00,

  (2)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3)形式:现场双选。

  2.报名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优师计划”毕业生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3)报名表(附件1)。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双选期间及之后及时错峰开展。

  2.考试方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情况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人(含35人)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可自行确定面试比例人数】。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由各县(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区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3)。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人员毕业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医院由各招聘区县负责,在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区县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宜

  由铜仁市教育局商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161

  碧江区育局组织人事科:0856-5420838

  江口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6621473

  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3930057

  印江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856-6222579

  思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7153153、7224844

  德江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8534013

  沿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0856-8228665

  监督电话:

  铜仁市教育局:0856-5222445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5211751
 

  文章来源:铜仁教育 
http://jyj.trs.gov.cn/jyxx_500448/jygh/202411/t20241107_86042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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