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定向招聘大方县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止2021年12月9日在大方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三类人员(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大方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一是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指在大方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2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相关链接:2021年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