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法官助理4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区、市)基层人民法院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务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4月28日;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三)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含2014年以后招录到乡镇(街道)、且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3年的公务员;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
(四)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五)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任职试用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方式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0楼1015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51-28270977。
(三)报名材料
1.《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附件2),报名表应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同意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盖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纸质蓝底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提供单位或部门的印章;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情况的证明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7.由所在基层人民法院党组出具的报考职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不进行笔试,所有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等于3:1,所有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不进行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进行笔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无需进行笔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八、考察
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其中,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九、研究确定人选
中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工作需要,确定拟遴选人员。
十、体检
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拟遴选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在进入考察环节对象中确定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建议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851-28322573 遵义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0851-28322575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附件下载>>>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unyiyj.gov.cn/pub/desc/14/1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