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第十幼儿园是县委县政府为切实解决城区“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由石阡县教育局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而设立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于2020年9月底正式开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并予以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周敏 园长
成 员:任霞 副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第十幼儿园办公室,由任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厨房和保育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建档立卡失业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孩子、爱幼儿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女性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国土部门证明为准)。
(4)农村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
(5)易地扶贫搬迁户失家庭成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第十幼儿园,咨询电话:13985333856。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原件、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5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5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5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按上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按月支付(其中60%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解决,40%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009/t20200904_62878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