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这一决策部署,发出了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的强烈信号。
公考角度解读
“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既有利于应对疫情给经济带来的短期冲击,化解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带动全社会消费需求增加,增强居民消费活力,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升,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经济增长动力。
[综合分析]
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既要扩大居民消费,也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公共消费是由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承担费用,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支出消费类型。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的总和,构成了社会最终消费。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家行政管理、国防、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物质消耗,均属公共消费范畴。
一般而言,公共消费规模扩大,意味着广大居民可以享有更多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有利于促进他们减少储蓄,增加个人消费。相反,如果公共消费投入不足,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广大居民有后顾之忧,消费意愿就会降低,消费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也会受到抑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消费既是全社会最终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拉动居民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可靠保障。
多年来,我国生产力水平稳步提升,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总量不断跃上新台阶。不过,我国公共消费支出占最终消费的比重始终不足30%,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处于偏低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共消费仍然有着较大空间和潜力。
从另一个角度看,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国际环境复杂、外部需求波动情况下,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尤为明显。2019年,内需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89.0%,其中最终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为57.8%。不过,今年前两个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市场销售明显下降。在这一形势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扩大内需,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因此,有必要增加公共消费,以更好地带动居民消费增长。
[参考对策]
在增加公共消费过程中,必须科学统筹、合理布局、量力而行。当前,我国国内消费下降,主要受短期外部因素影响,居民消费需求只是暂时被抑制,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并未消失,生活必需品消费稳中有增,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不断拓展,短期波动不会改变长期向好发展趋势。在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时,重点仍然在于释放居民消费活力。
扩大公共消费,必须统筹协调好公共投资与公共消费的关系,在发挥好投资补短板作用过程中,要有效引导财政资金更多向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即期消费支出和相关消费性投资倾斜,适当提高公共投资中消费性投资的比重;要进一步降低政府自身消费带来的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社会性消费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公共消费领域开放,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进入,充分发挥社会建设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在增加公共消费过程中,要合理有序、量力而行,注重发挥好公共消费对居民消费的带动作用,稳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从强化再分配机制、调整劳资关系“五险一金”、健全社保体系、增加财产性收入等多方面入手,稳步增加居民收入,让广大居民敢于消费、愿意消费、有地方消费,使居民消费为扩大内需注入强劲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