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政务中心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职位2个(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职工(除工勤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时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公开遴选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
7.所在单位或同级人事、组织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等8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六盘水站点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联系电话:0858—820561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可从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六盘水站点遴选公告中下载或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公室领取。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表》须有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由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或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贵州省政务服务工作业务知识及《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按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记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人数时,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看考察对象档案,征求所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由六盘水市政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2名以上担任。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依次递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试用与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履行遴选工作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政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8205618(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858—8321612(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