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工作岗位:村级劳保协议员;
2.招聘人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无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8.户籍:户籍不限。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共计约1670元/月(含保险,不含绩效、奖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670元/月,试用期按公益性岗位的要求交纳保险,不纳入年终考核和月绩效考核。试用期满后,纳入镇年终考核和月绩效考核,保险仍按公益性岗位执行。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和月绩效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4月24日(8:30至17:00);
2.报名地点:永兴镇人社中心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1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二)考试及聘用程序
1.报名人数超过9人(含9人),由镇组织统一考试,结合考试成绩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2.报名数少于9人,直接进入面试,择优聘用;
3.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复核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时政理论、计算机操作能力。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友丽电话:18285122808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最短为1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他情形的。
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