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6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石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 超(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景 勇(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黄 婧(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 波(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任 超(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
黄修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廷勇(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
成 员: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黄婧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院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行风办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公。
(二)监督小组
组 长:王 磊(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茂昌(县卫健局副局长)
汪帮会(县卫健局人教股股长)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职位见《石阡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列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考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护理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限石阡县户籍报考。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居民身份证不能证实为石阡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在辖区公安派出所上户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读的2020年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上进行公开发布(http://www.shiqianxrmyy.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8: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医技楼四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5、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2月31日(全天)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3日(周五)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4、面试方式:除护理专业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外,其余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若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九)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经县卫健局审核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
参照本单位现有编制外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7621066(石阡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 7623829(石阡县卫健局监察室)
石阡县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