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方案

2019-05-14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9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6人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6人方案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护理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女身高≥1.58米、男身高≥1.65米;
  3、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年龄男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但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信息发布
  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五楼—护理部)
  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0851-88416705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教育部电子学历信息备案表》;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生就业推荐表;
  3、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8:00-12:00,14:00-17:30到护理部携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需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8:30-10:00,笔试地点: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20楼学术报告厅。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考核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水平、基本素质和仪表等,面试采用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种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人2分钟,由3个评委现场打分,取3个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10:10-17:30,笔试地点: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20楼学术报告厅。
  (七)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达考核合格分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招聘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
  (八)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1、因个人原因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实行试用双向选择期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试用双向选择期。试用双向选择期内逐步淘汰临床操作能力差及综合能力较差的人员,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试用双向选择期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经笔试、面试、考察、试用双向选择期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人事科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连续两次理论或操作考试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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