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委宣传部选调方案

2018-12-17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8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委宣传部选调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09:00-17:00,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委宣传部选调方案
  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汇川区委宣传部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宣传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汇川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单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且符合干部调动规定的正式干部。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985(或211)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同等条件下,研究生、985(或211)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文字材料写作、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编在岗,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被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是行政编制,选调后本人自愿入选调单位事业编制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09:00-17:00。
  报名所需材料:1.《中共遵义市汇川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有效)及电子版;2.近3年来的主要实绩,撰写个人工作实绩材料,并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3.身份证、个人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红底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汇川区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报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绩评价,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绩评价占总成绩的20%。笔试、面试成绩、实绩评价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结果,按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实绩评价。入围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前向区委宣传部提供个人近三年工作实绩报告(本人亲笔手写,字数2000字以内),并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实绩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予以量化,形成实绩评价分值。
  4.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绩评价×20%=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和实绩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汇川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汇川区委宣传部和汇川区委组织部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实地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入选人员要自行协调好所在单位考察相关事宜,便于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六)办理手续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汇川区委宣传部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魏玲联系电话:28683757
  联系邮箱:815185605@qq.com
  2.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汇川大道700号)A区401办公室。
  3.汇川区纪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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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文字材料佐证复印件请附在“附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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