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南部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公告

2018-11-30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8贵州遵义南部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遵义南部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新区国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服从岗位安排,能够接受在窗口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南部新区南关镇忠深大道与湘江大道交汇处湘江投资大楼一楼(原老管委会1楼)
  3.联系人:吴亚桃 0851-27657825/唐锡宇 0851-27657825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书。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填写《南部新区国土分局2018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6.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部新区国土分局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以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由南部新区国土分局制定面试方案,送主要领导审定。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及相关材料报分局办公室汇总。
  面试时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将在南部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
  (五)聘用
  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人数需求,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因拟聘用人员未按时间报到或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作顺延递补。
  四、签订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分局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及聘用人员工作情况,双方协商续签聘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面议。
  2.用期内工时制度、因工负伤致残、患病和死亡等均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聘用期内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承担,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本方案由南部新区国土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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