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竞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对总部以下岗位面向总局系统内进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综合事务岗
1.具体负责综合管理工作、综合调研工作。
2.负责总局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
3.负责总局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编发工作。
4.负责做好总局领导的日常服务工作。
5.具体负责总局总部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同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联系及协调工作。
(二)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行政事务岗
1.具体负责外事手续办理及教育工作、外事服务翻译及相关工作、外事信息收集及资料归档工作。
2.协助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3.协助做好总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公文管理岗一
1.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2.协助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3.协助负责机要管理工作。
4.协助负责印章管理工作。
(四)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公文管理岗二
1.协助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2.具体负责制作历年文件汇编。
3.具体负责机要管理工作。
4.具体负责印章管理工作。
(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文秘管理岗一
1.具体负责总局有关党政文件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2.负责查阅资料,采编总局系统的各项改革发展新闻,以作为报送信息素材。
3.负责向国资委《国企党建》、《国资动态》、《国资交流》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参与总局有关制度、方案及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校等工作。
5.负责总局有关对外公函等相关公文起草工作。
6.负责做好总局办公室陪同总局领导出行的新闻采编工作。
(六)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文秘管理岗二
1.具体负责总局《通讯》等编撰工作。
2.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3.协助负责总局有关党政文件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4.具体负责公文审核工作。
(七)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岗
1.具体负责信息化规划及现有IT系统运维管理工作、总局总部信息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总局总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办公电脑及网络管理与维护;具体负责总局企业邮箱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具体负责总局体系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
3.具体负责总局总部及国资委(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与维护;总局总部网站后台技术支持。
4.具体负责待建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工作,总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总局自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总局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规划发展部战略规划岗
1.具体负责组织编制总局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指导各直属单位五年发展规划、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实施监测和规划调整工作。
3.协助指导开展总局所属单位的主业建设工作。
4.具体负责总局总部层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相关工作。
5.负责全局土地盘活与处置利用项目审批与实施监管工作;负责总局在京地下空间的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
(九)规划发展部资本运营岗
1.具体办理总局股权(产权)投资、并购重组、企业上市、产融结合等项目调研、审查上报、运营监管等工作。
2.负责处理总局及所属单位存量资产(房产、设备、股权、产权等)处置利用项目前置审批。
3.负责资本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和具体落实。
4.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规划发展部投资管理岗
1.负责审查批复各单位上报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编制与完成情况,编制上报总局年度投资计划、调整计划。
2.负责完成总局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监管。
3.负责总局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4.负责上级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具体落实,相关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一)规划发展部改革改制岗
1.负责上级有关改革政策和总局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及实施总局企业改革改制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改革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内部整合重组等相关工作。
3.具体负责开展所属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工作。
4.具体负责上级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等专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十二)经营部市场开发处综合管理岗
1.负责总局大客户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负责全局市场开发协调工作,为各单位跟踪大客户和项目信息提供支持和服务。
3.负责全局资质建设及统计与管理工作。
4.负责市场调研及市场开发业务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经营部经营监测处综合统计岗
1.负责全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相关工作。
2.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全局统计工作,制定总局统计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等。
3.跟踪总局发展规划、投资计划、经营计划等执行情况,实施运营统计监测。
4.负责综合统计信息的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工作。
5.负责全局国际化经营相关的运营监测、信息统计、出国(境)人员备案等工作。
(十四)经营部经营监测处经营与对标管理岗
1.负责对标管理及贸易业务的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全局对标管理推行实施等相关工作。
3.负责全局对标管理及贸易业务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局对标管理及贸易业务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经营部招投标管理处综合管理岗
1.协助开展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2.负责全局供应商库和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总局本部的招标工作,协调管理全局的投标工作。
4.负责全局采购及招标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5.负责全局及总局本部采购计划管理、信息统计等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科技地质部科技管理岗
1.负责总局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2.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科技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3.负责各类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管理。
4.开展业内学术交流,组织专利申报、科技奖项申报。
5.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选拔培养及相关工作。
(十七)科技地质部设备管理岗
1.负责制定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及体系建设。
2.负责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3.负责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设备能力建设提升工作。
5.负责编制设备使用更新计划。
(十八)科技地质部安全生产管理岗
1.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及体系建设。
2.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及体系建设。
3.负责人防工程相关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九)科技地质部地质项目管理岗
1.负责制定地质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各类地质项目组织申报、管理、考核。
3.负责绿色地质勘查技术体系建立及地质+相关技术推广应用。
4.负责地质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提升。
(二十)科技地质部综合管理岗
1.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负责各类项目成果保密工作。
3.负责部门会议记录及事项安排。
4.负责地质科技成果档案、部门内部各类档案管理及档案馆业务指导。
5.负责监督落实并督办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考核。
(二十一)矿业事业部矿业权管理与矿业开发岗
1.负责总局矿业权经营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管与服务。
2.负责矿业权相关政策研究,依法依规管理矿业权。
3.负责组织矿业开发发展规划研究。
(二十二)风险管控部审计管理岗
1.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审计规章制度、办法、文件、工作方案。
2.参加各项审计项目的实施,具体负责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和所涉及审计事项工作底稿的编制。
3.具体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4.承办与审计相关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审计档案的整理工作。
5.协助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6.协助对企事业单位合并、分立等重大经济事项开展专项审计监督。
7.具体负责开展审计所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及后续审计,配合上级审计部门、总局纪检和巡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三)风险管控部法务岗
1.参与制定法律事务规章制度。
2.具体负责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为投资规划、改革改制、劳动用工等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可行性、合法性分析。
3.具体负责改制、重组、上市、投融资、租赁、产权转让、闲置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的法律审核工作。
4.参加总局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事务处理,协助所属单位重大法律纠纷事务处理。
5.具体负责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及律师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6.具体负责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二十四)资产财务部预算考核岗
1.组织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业绩考核工作。
3.组织开展两金监测工作。
4.组织开展财会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财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二十五)资产财务部财务管理岗
1.提供税务风险分析、咨询服务,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2.组织开展总局财务会计内控管理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总局财务绩效及债务风险评价工作。
4.负责制定总局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方案及收益预算执行工作。
5.负责总局重大财务事项备案管理工作。
(二十六)资产财务部资产管理岗
1.组织开展总局国有资产和国有产权的管理工作。
2.负责总局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拟定产权登记年度报告。
3.负责总局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评估结果的公示和备案工作。
4.负责总局评估机构备选库成员的考核评价及动态管理等工作。
5.负责资产评估项目资料存档,拟定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报告。
(二十七)资产财务部财政资金管理岗
1.组织开展总局中央财政部门预决算工作。
2.组织开展国家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总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申报工作。
5.负责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工作。
(二十八)资产财务部会计核算岗
1.负责依法合规开展各类会计凭证的制作与审核及财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会计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做好财务资料和经济信息的保密工作。
3.负责集中核算单位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企业预算、企业决算、月度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
4.负责集中核算单位发票购买、领用登记、发票开具及核销等工作。
5.负责久其数据通用平台及网络化财务核算系统的维护工作。
(二十九)资产财务部出纳岗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及有关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的保管。
3.负责办理集中核算单位公积金转入、转出和提取等业务。
4.负责集中核算单位公务卡的维护工作。
5.负责集中核算单位月度资金计划编报及执行分析工作。
(三十)资产财务部资金计划及分析岗
1.负责资金计划及资金集中管理核算制度的制定及跟踪修订工作。
2.负责资金计划审核、编制及执行监控工作。
3.负责资金集中管理核算、相关会计档案保管相关工作。
4.负责资金结算中心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工作。
5.负责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三十一)资产财务部信贷管理岗
1.负责银行信贷及内部信贷相关制度制定及跟踪修订工作。
2.负责管理资金内部融通工作。
3.负责管理债务性外部融资工作。
4.负责受理内部票据贴现、分离式保函等业务工作。
5.负责现金保证金、备用金清理等资金管理专项工作。
(三十二)资产财务部结算及账户管理岗
1.负责办理总部和成员单位之间资金的上划归集、授权拨付等日常结算业务工作。
2.负责资金池及成员单位资金流量流向监控工作。
3.负责受理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相关业务,内部存款利息的计算及发放工作。
4.负责票据保管、托收工作。
5.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三十三)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管理处干部管理岗
1.负责制定和完善干部管理方面相关制度。
2.负责总局选人用人相关工作;负责总局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总局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负责干部纪实等干部全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总局管理干部出入境备案管理工作和护照管理工作。
(三十四)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管理处人才规划岗
1.负责总局人力资源规划相关工作。
2.负责总局管理干部、总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全局人才资源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全局人员名单化管理工作。
4.负责总局管理干部及总部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全局处级干部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收集有关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总局人力资源规划及重大人事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十五)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管理处人才培训岗
1.负责制定和完善总局高层次人才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开展国务院政府特贴、百千万人才、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总局系统内首席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人才等方面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3.负责总局各类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总局职称管理及系统内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5.负责全局教育培训管理相关工作。
(三十六)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管理处人才招聘岗
1.负责制定人才招聘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招聘流程和体系。
2.负责总局管理的高层次人才、总部缺员岗位、全局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招聘相关工作。
3.负责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相关工作。
4.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等国家政策性安置类人员招聘接收相关工作。
5.负责总局总部人员劳动关系管理相关工作。
(三十七)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管理处人才调配岗
1.负责制定人才调配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调配流程和体系。
2.负责全局人才调配计划核定及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总局管理干部及总部人员调配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总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夫妻两地分居人员进京落户相关工作。
4.参与干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干部任免手续办理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制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总部在京集体户日常管理工作。
(三十八)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薪酬绩效处综合管理岗
1.负责协助做好单位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承办总局领导人员相关方案的编制申报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方案监督审核,督导逐级落实预算管理责任。
2.负责协助制定、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具体承办所属单位工资预算方案的组织申报、审核、批复、执行监控、年度清算工作。
3.参与制定、完善总部绩效管理制度,承办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反馈等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做好总部职工薪酬社保工作,承办工资核算发放和工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基数核定、查询、开具工资证明、考勤、休假等相关手续。
5.负责协助制定和完善总局劳动工资报表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薪酬信息监测体系,具体承办报表统计和相关部委、总局专项调查工作。
(三十九)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建处党员教育管理岗
1.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2.负责党员(发展、计划、总结、关系接转)等工作。
3.负责党组织、党员、党建月报等统计工作。
4.负责对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四十)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岗
1.指导各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总局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相关工作。
3.负责国资委及总局离退休人员统计工作。
4.负责总局机关老干部处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的发放工作。
(四十一)纪检监察部纪律审查岗
1.受理各级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对总局管理的领导人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要复杂案件开展初核及立案审查工作。
2.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干部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3.组织开展案件分析工作,负责对信访数据进行分析、上报、总结,负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下发、送达、宣布、执行等工作。
4.综合、协调、指导联系、督导检查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
5.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洁自律情况。
6.承办驻委纪检组、总局党委纪委交办的调查事项。
(四十二)纪检监察部案件审理(干部管理)岗
1.审理上级批办的案件、总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案件及直属单位报批的案件,对全局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有关执纪法律法规工作的咨询、答复工作。
2.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不服本级和上级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总局直接处分及问责人员的回访以及处分解除等工作。
3.负责审理制度建设,创新审理工作方式和机制制度,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案卷材料的管理工作。
4.承办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年度考核工作,承办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协助做好总局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5.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考察拟任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计划、上挂外派学习及教育培训工作。
(四十三)纪检监察部案件管理(执纪审查)岗
1.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筛查案件线索、做好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
2.对上级机关交办件实行归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办,并按要求回告调查结果;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信访件,严格督办审查调查处理结果。
3.负责各项报表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编辑工作月报,完成向驻委纪检组信息报送工作等。
4.建立问题线索相关处置台账,强化案件和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结果的督办机制,提高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5.负责机关、部门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综合等工作,负责纪委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记录工作。
6.协调指导直属单位纪委案件线索处置工作,做好问题线索处置方面的咨询、答复工作。
(四十四)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宣传处综合工作管理岗。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部委的决策部署。
2.负责总局对外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并落实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企业形象宣传和重大改革决策、措施宣传,建立并维护与各新闻媒体、公关、广告公司和相关网站的合作关系。
3.负责总局重要会议、活动、改革发展成果、先进典型事迹等方面摄影及新闻宣传稿件的组织撰写,相关资料、图片、录音、录像和题词等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4.负责总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信息的编辑、设计、维护、管理、发布等工作。
5.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四十五)机关党委(总局党校)办公室综合业务岗
1.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助落实宣、纪、组、群团等事务工作;协调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参加相关活动。
2.负责党委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及会务工作;协助落实各类会议决定事项。
3.起草机关党委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相关文件等文案;负责通讯报道工作。
4.负责各类文件核稿、排版和OA平台流程管理。
5.负责文件交换、分发、归档和档案管理;负责印章管理;负责党员活动室管理。
(四十六)机关党委(总局党校)党务培训岗
1.负责党员干部培训需求调研、计划制定和及时调整;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务工作培训、机关干部业务培训。
2.负责师资、场所等培训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落实;负责各类培训班筹备、班级管理等具体事务落实;负责培训班预算和申报,负责培训结算。
3.负责培训档案管理;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党员教育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4.负责师资库建设和动态管理;收集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教育培训合规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规律研究,对教育培训成果及时总结。
5.协助完成机关党委办公室相关事务工作。
二、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
2.3年以上基层相关工作经验。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
5.有大局观,工作踏实,敢于担当,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节奏。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总局总部现岗位人员报本岗位不受此限制)
三、公开竞聘工作程序
公开竞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遴选、面谈、考察了解、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四、竞聘人员待遇
总局总部竞聘上岗人员按照《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岗位级别,并执行总局薪酬体系。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系统内竞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zjgkjp2018@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可申报2个岗位。
2.参加面谈人员名单、具体面谈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电话通知或在总局网站上进行公布,敬请留意。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我们承诺对应聘者个人信息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冰,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903747,010-6390375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
邮 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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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