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2018-11-22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8贵州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贵州省地矿局2018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详见《贵州省地矿局2018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册》(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1月27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如有岗位出现递补,审核时间另行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通知。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1、贵州省地矿局101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0855-8360505 15085229990
  2、贵州省地矿局102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701号
  联系电话: 0851-28671273
  3、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6-5221262  15086287469
  4、贵州省地矿局104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蟒山路5号
  联系电话: 0854-8232837
  5、贵州省地矿局105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114号
  联系电话: 0851-86844720
  6、贵州省地矿局111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
  联系电话: 0851-84827398
  7、贵州省地矿局112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0851-33252741 13885330109
  8、贵州省地矿局113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中路59号雨田广场11楼
  联系电话:0858-8327896
  9、贵州省地矿局115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1-82551568  15186875546
  10、贵州省地矿局117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165号
  联系电话: 0851-86846481
  11、贵州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贵州省地矿局108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464号
  联系电话:0851-83920193
  12、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贵州省地矿局109地质大队)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1-86305699  13765083213
  13、贵州省地矿局测绘院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1-86306016  13595098304
  14、贵州省地质调查院
  资格复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7号楼
  联系电话:0851-86408691
  15、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1-86824246  13618575973
  16、贵州省地勘装备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省地矿局12楼
  联系电话: 0851-82274502  15085958060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空缺的,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复审)。递补通知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告。
  3、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通知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若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地方县级以下部门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当地人社局同意。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2。
  特别提醒: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8)考生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考生现场签名)。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后当即退还,收取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收取原件。所有收取材料用A4纸印制并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递补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递补人员自接到递补通知后48小时仍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合理安排参加复审时间,尽量提前参加复审,以免因时间不够导致不能及时补足所需材料。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本人报考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报考单位作好相关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并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五)应届生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请准备好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失业人员请准备好最近一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均是办理录用手续所需的材料,请提前准备。
  (六)各类人员请提前核实个人档案管理机构,以免影响录用手续办理。
  咨询电话:0851-86810501  86817560  86830717
  监督电话:0851-86813624
  点击下载>>>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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