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7日。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贫困建档立卡户子女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特长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科(都匀市马鞍山安置房B区1号楼16层1616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3.本人毕业证书、职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录入“贵州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都匀市户籍乡(镇)、办事处2015年、2016年已脱贫的不属于“四有人员”的家庭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及都匀市扶贫开发局认定的已录入“贵州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 2015年、2016年已脱贫,且不属于“四有人员”的家庭人员书面证明。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由分管领导和用人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初试面试组,针对报名考生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处事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确定与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2:1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综合招聘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确定该职位的具体岗位。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部门报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拟聘用单位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由拟聘用单位发放试岗工资。试岗期间不办理聘用手续,试岗期满后,经拟聘用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审批
对试岗期满无异议且试岗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局政工科审核并报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为1680元,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按《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同时按国家相关政策交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缴;提供早餐、中餐补助。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局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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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110执勤 |
管理岗位 |
3 |
专业不限 |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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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收局 |
管理岗位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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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规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规划、建筑、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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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编制站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专业不限 |
熟练运用office、word、excil等软件,会cad优先,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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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用地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规划、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
熟练运用cad、office等软件,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有规划设计工作经验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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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用地科 |
管理岗位 |
1 |
规划、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
熟练运用cad、office等软件,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有规划设计工作经验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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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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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