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晴隆县县城学校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1日上午11:30止。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晴隆县县城学校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实县城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晴隆县城及周边学校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及学校缺科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乡镇中小学遴选58名教师到晴隆县城缺科学校任教。为做好我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优化教师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杜昌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夏开国(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周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东京(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辞(县教育局局长)
梁朝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龙洪(县编委办主任)
贺伯畴(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永新(县纪委第六纪工委书记、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岑勋(县教育局副局长)
邓骄健(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遴选办”),陈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人社、教育、编委办等部门抽调,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遴选计划58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晴隆县除县城学校外的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师德师风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安排;
(2)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3)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2010〕14号和〔2011〕18号)等文件规定。
2.工作年限
遴选岗位的教龄须满三年及以上。教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
3.教学成绩
参加遴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教师,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县平均分(近五年内所任教学学科均为非统测科目的除外)。统测科目成绩由其所在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名后盖公章,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盖公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名后盖公章;若近五年内所任教学学科均为非统测科目的,则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所任教学科证明并签名后盖公章,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盖公章。
4.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岗位表》。
5.晴教发〔2017〕34号文件中的交流人员参加报考现交流学校岗位的,报名考试不受上述2-4条条件限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
3.其他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
五、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1日上午11:30止。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任教学科成绩证明原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报地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1:2)的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遴选岗位。遴选岗位核减的,该遴选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报考岗位调整。核减遴选岗位计划笔试前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3)若某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只有1人,只要笔试成绩达到此次所有遴选岗位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则可以进入遴选的下一个环节。
3.资格审查
由县遴选办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照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制卷、评卷。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1.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8年8月1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发放地点: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收据领取。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0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由县遴选办统计汇总,县遴选办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人员名单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进行公示。
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某个岗位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纳入拟聘用对象。若某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只有1人,只要其笔试成绩达到此次所有遴选岗位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则纳入拟聘用对象。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遴选教师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下发。遴选教师试用期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程序行文调动。聘用人员的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平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考生有违反遴选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612089
监督电话:0859-7611925、761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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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2018年县城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