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北京的汪先生带着孩子在某商场被所谓的星探发现。星探声称,正在街头寻找艺术天赋很高的儿童,推荐孩子参加国际大赛。在星探“孩子能到美国拿国际顶级大赛金奖”的游说之下,汪先生签了三年费用为24万元的培训协议,等到今年上半年到美国参加所谓的“纽约少儿国际时装周”童模大赛时,不仅参赛规模大大缩水,而且奖项都是明码标价花钱才能获奖(7月29日中国之声)。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之心人皆有之,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万众瞩目、日进斗金的明星更是不少家长的梦想,这种心理就给骗子创造了机会。当自己的孩子被所谓的星探一番天花乱坠甚至言过其实的赞美之后,不少家长会心花怒放、自信爆棚,认为这是千里马遇见了伯乐,将星探的信口开河当成了一条光辉灿烂的人生巅峰,这其实就是骗子最常用的方式,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形成错误的认识。完全丧失理性判断的家长则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名义,花钱给孩子购买了寄托厚望的童星培训服务,可是最终却收获了一场骗局,损失的不仅仅是财产,还有孩子的自信与自尊。
任何人的成功都是用汗水浇灌出来的,即便是成为童星的孩子,其靠的也是自身的艰辛付出,家长希望花钱去培养孩子当明星,一开始就背离了教育规律,而参加比赛到获奖都是一路花钱,很显然此路已经跑偏了。童星骗局伤害孩子、祸害家庭、危害社会,关注此类骗局不能止于批评骗子的贪婪与家长的无知,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家长面对赞美时都能够淡定从容、理性判断,关键是从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消灭这种骗局。
童星培训公司与家长签订的协议是追究责任的关键,这种合同的文字内容与口头承诺存在显著差异,口头承诺很丰满,但是文字内容很骨感,白纸黑字的合同缺乏细化的服务标准。家长缺乏签署合同的经验再加上星探们的花言巧语,就很容易签下内容错漏百出的合同。当家长发现实际状况与口头承诺存在显著差异之时,童星培训公司则会表示合同里没有任何关于大赛的规模、层次、服务标准等约定,孩子出了国也领了奖,自己已经履约。很显然,培训协议是被故意地大而化之,目的就是事后堵住家长不满的嘴。
培训公司在合同中设置套路,并不代表培训公司就能够将责任完全撇清,不少家长反映培训即参加比赛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前期宣传不符,新闻发布会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活动没有兑现。这些针对特定的家长发布的广告构成了要约。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培训公司要依法履行广告规定的内容,否则构成违约。认为被欺骗的家长可以凭借这些宣传资料追究培训公司的违约责任。
有些童星培训公司的行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合同诈骗。如果家长认为某些童星培训公司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