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自己能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每年都有很多考生来咨询相关问题。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总结了与应届生有关的政策,如果你有此疑问,不妨来认真看一看。
注意:
①下文中出现的“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比如在2018年公务员考试中特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2019年公务员考试中特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此类推。②以下信息来源于2018年考试政策,供考生参考。涉及到具体日期均为2018年的内容,19年时间依此后推,具体以19年最新政策为准。③不含河南、辽宁,两地18年还没有举行公务员考试。
一:西藏、河北、湖南、湖北、江西、宁夏、青海、重庆、福建、陕西、内蒙古、广州市考、广东省考
政策: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中没有仅面向“应届毕业生”或“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这些地区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其实就不需要纠结自己是不是应届生身份了,因为不论你是或者不是对报考没有影响。
二:云南、吉林、四川、甘肃
1、云南、吉林、四川: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中有仅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此时,如果是2019年公务员考试,只有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报考。
2、甘肃: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中有仅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此时,如果是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由于没有明确要求,有疑虑的考生可以报考前咨询报考单位确认。
三:山东、浙江、江苏、北京、黑龙江、海南
1、山东:招录政策有明确规定,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是——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浙江:招录政策有明确规定,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是——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之前毕业的考生不论有没有就业,都只能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特殊人群,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江苏:招录政策有明确规定,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是——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特殊人群,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7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士兵,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2)2017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4、北京:招录政策有明确规定,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是——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特殊人群,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2)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5、黑龙江:招录政策有明确规定,在考试中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是——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特殊人群,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截至2018年3月9日(含当日):①我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的人员;②我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③参加我省基层服务项目的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2)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6、海南: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在2018年毕业且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的研三在校生等。应届毕业生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贴有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应届生证明(应届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签署日期)。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国考、广西、贵州、天津、山西、深圳市考、新疆
1、国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留学回国人员在2016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2)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2、广西:同国考。还具体界定了何为“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除此以外就是“未落实工作单位”。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对待。2018年毕业的,应在2018年7月15日前提供经认证的学历学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未经认证的,不可以报考。
3、贵州:同国考。
4、天津:2016年、2017年毕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视为应届毕业生。
5、山西:同国考。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2)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还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6、新疆:同国考。择业期为三年。
7、深圳市考:同国考。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
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国考及各省省考政策
五:安徽、上海
1、安徽: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018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8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上海: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本次报名毕业时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