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阳市白云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贵阳市白云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招聘辅警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白云公安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职位分别是网页信息维护员和行政信息写作员。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或退伍人员(退伍时间不超过2年)。
2、熟练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OFFICE办公,有一定写作基础,熟悉公文写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聘用后不能至少正常工作两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由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下载“白云公安分局临时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依照表格要求填写后,于4月24日15:00前,将报名表递交到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长治巷8号)1号楼4楼404警察公共关系中心办公室。
交表时请携带身份证。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面试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5: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需于4月25日内通知其面试时间。
5.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26日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公安机关临时用工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时间暂定于4月27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4月29日内完成通知工作。
六、政审与体检
入职人员需按照《白云公安分局临时用工规定》完成《临时用工审批表》、《临时用工政审表》、《白云公安分局辅警核查登记表》、《信息认定表》的填写,并按照求完成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到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考务机构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两年。
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限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次辅警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白云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18084366529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460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