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贵阳市乌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7-08-04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7贵州贵阳市乌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乌当区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成绩70分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乌当区)(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156号<行政综合大楼>20楼)。
  递补资格复审考生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电话变更的请及时到乌当区教育局备案),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贵阳市乌当区政府门户网或乌当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此次教师招聘中,可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试教,不受该比例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乌当教育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贵阳市乌当区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各项招聘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聘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或乌当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86410212
  点击附件下载>>>
  贵阳市乌当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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