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国有企业招考21名简章

2017-07-26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六盘水市国有企业招考21名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了做好市旅文投公司、市担保公司两家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工作方法;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程序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本次招考单位两家,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1名。
  其中:
  1、六盘水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招聘9名;
  2、六盘水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招聘12名;
  详见附件1《六盘水市国有企业2017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年限必须足年(计算时间节点为2017年7月25日)。工作经验出现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5.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
  2.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在“中国凉都”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分别为“http://www.gzlps.gov.cn/ ”“http://rsj.gzlps.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1)六盘水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凉都体育中心内(钢城花园旁,红桥隧道口往右200米)市旅文投公司三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858-6747788
  (2)六盘水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号附27号四楼)
  联系电话:0858-8229946,0858—8222603,13308589977。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六盘水市国有企业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老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属放宽年龄、学历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需提供相关从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8)报考人员的报名表须按有关要求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及缴费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缺考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网上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经本人申请,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退还其报名费。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对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过程中核查出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工作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同一职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未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依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已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查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人事档案查阅,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招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要按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影响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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