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公示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者须本人提供加分申请,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4日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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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