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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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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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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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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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由纪检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检,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主考宣布各考场监考人员名单,并进行考试注意事项培训。 3.核对钟表。 |
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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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考场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核对试卷袋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考试科目、试卷份数,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
5.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佩带规定标志胸牌,2人同时持试卷袋按规定路线直达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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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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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生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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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点名称和考场号是否与本考点、考场号相符,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
7.监考员甲保护试卷,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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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封试卷发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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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考员甲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考生应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试卷将被作废,后果由考生自负。
9.监考员乙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试卷印制的科目、份数和试卷页数。 10.监考员甲将试卷的名称、页数、大题数、考试的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 11.8:55监考员甲开始发放试卷,监考员乙监控考场纪律。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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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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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甲宣布考试开始。
13.监考员甲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的 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准考证与试卷上填写的 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的填写是否规范。若出现 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14.在考试时间内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过 程中,监考员要坚持一人在考场前、一人在考场后 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延误 考试时间。 15.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有考生违纪舞弊的,要立即指 出并制止,收集有关违纪舞弊材料,由监考员乙如 实地将其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事实记录在案, 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地方签字。若考生拒绝签字时, 监考员乙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名监考人员及主 考应同时在记录上签字,作为对考生违纪舞弊事实 和告知行为的证明。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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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17.监考员甲按要求采集缺考考生信息,并在试卷袋封面上考场记录表内详细填写缺考考生信息。缺考考生试卷由监考员代为填写座位号并在左侧注明“缺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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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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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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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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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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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笔起立。
20.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到各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清点无误后,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规则整理试卷,缺考、违纪考生试卷一并装订。 |
考试
收尾 |
装订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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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装订密封试卷。把试卷及答题纸整理整齐后,先用包头纸把有考生姓名等信息的一端包起来,再用装订线装订,并填写包头纸上各信息栏,最后经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入试卷袋,再用密封条密封试卷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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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
善后 |
22.监考员将装订、密封好的试卷袋、答题纸袋一并交考务办公室,办理签收手续。
23.考点必须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及时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送到指定地点。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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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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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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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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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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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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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坐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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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它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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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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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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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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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遗失的需出具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准考证遗失的需出具报考地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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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相关证明后可安排考生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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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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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考生与身份证件照片和本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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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确系替考的,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登记工作。对怀疑替考的,考后将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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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确系替考,在有关登记材料上签字,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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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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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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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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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将有问题试卷交还试卷保密室,封存备查,立即报告考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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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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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启封前,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科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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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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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从试卷保密室取出应考试卷送达考场。并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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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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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袋启封后,监考员发现试卷考试科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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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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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后,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同时派未接触试卷的后备监考员接替该考场监考员工作,对该考场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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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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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发给考生后,考生发现试卷考试科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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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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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后,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补足延误时间,并将情况按规定记录。对接触试卷的全体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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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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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袋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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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考生答题,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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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启用备用卷。如影响考试时间,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后,补足因此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将情况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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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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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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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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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试卷印制内容,请示考区负责人启用备用卷,并将情况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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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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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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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回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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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情况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处理,将情况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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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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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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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前提出要求,开考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所带物品应予暂扣并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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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具体情况,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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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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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的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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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考试(所误时间不补);难以坚持者,允许其退场治疗,但离开考场后不得再入场考试,将情况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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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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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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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监考人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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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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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后备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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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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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考场内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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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制止,按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理。制止无效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通过流动监考将考生带至考务办公室处理。报告考点主考,将以上情况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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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具体情况,根据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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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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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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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排除并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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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排除,则请保卫部门协助解决,并报告考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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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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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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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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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纪行为,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并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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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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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无意弄脏与损坏试卷等考试材料,要求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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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申请备用试卷等考试材料,并记入考场记录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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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后可启用备用试卷,但不补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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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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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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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追回,记入考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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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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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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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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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考点主考,记入考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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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报考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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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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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影响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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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主考安排,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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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逐级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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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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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本办法中的偶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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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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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或报告考试主管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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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统一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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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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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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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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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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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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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场组织考生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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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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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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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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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当从验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后,发放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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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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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试卷印制的科目、份数和试卷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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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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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后,板书当科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张数、页数、大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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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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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考生开始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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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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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考试结束还剩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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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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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清点完试卷后有序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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