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公告

2017-03-27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7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17时,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现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是为进出口企业和执法部门提供电子口岸信息服务,电子口岸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与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电子口岸计算机互联技术标准拟定,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相关咨询服务与培训。承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
  二、招聘岗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本次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名,其中项目应用处研发岗位2名、信息安全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岗位1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其中应聘项目应用处研发岗位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项目应用处研发岗位、信息安全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岗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生源地不限。岗位职责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公开招聘专栏”(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智联招聘网站(http://www.zhaopin.com)、北京理工大学专场双选会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按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r@chinaport.gov.cn;并同时将填写好的《岗位申请表》纸质版本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寄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报名材料包括:
  (1)岗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校成绩单;
  (5)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主持科研课题的入选通知书或实习鉴定;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考人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招聘取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公布名单。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和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85193740;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85193776;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邮政编码:100005。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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