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事项说明

2016-05-09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事项说明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事项说明公布如下。
  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事项说明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二、面试相关事项说明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10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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