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考招聘方案细则(325名)

2016-05-06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考招聘方案细则(325名)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考招聘方案细则(325名)公布如下。
  2016年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考招聘方案细则(325名)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缺额问题,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并按各区(市、县)2016年特岗教师需求申报情况,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是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迫切需要。各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要求完成2016年“特岗计划”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此次“特岗计划”工作。市负责统筹安排计划任务,制定《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区(市、县)的相关工作。各区(市、县)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制定本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市、县)负责具体落实国家 “特岗计划”,制定本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各区(市、县)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实施工作机构。对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周转宿舍和聘期满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自愿继续留任的特岗教师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承诺,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办法,牵头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三年聘期内的评估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招聘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其管理等工作。由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聘期内三年的工资性支出,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三年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由县级财政负担;省财政将考虑“特岗计划”县新增教师的工资因素,逐步加大对此次招聘中财力困难和特岗教师较多的“特岗计划”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各地负责把省级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和本地超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要求,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要求,认真审核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各高等院校要明确一名校领导抓此项工作,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具体负责“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要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动员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积极报考,并切实做好报考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支持鼓励大学生到真正需要人才的农村学校去锻炼提高。
  我市2016年实施“特岗计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确保招聘工作8月中下旬结束,招聘的教师于秋季开学时到校任教。各区(市、县)要审核所辖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将经本级人事部门审核后的本区(市、县)的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于4月2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同时,各区(市、县)要加强对“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市将对“特岗计划”县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今后对该县其他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
  联 系 人: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   张秀兰   周海兵
  联系电话:0851-87989391
  附件: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实施国家 “特岗计划”,解决我市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2016年全市国家级“特岗计划”指标325名。
  二、原则和要求
  (一)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特岗教师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二)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及城关镇)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指标安排
  国家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区(市、县)如下: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25名。安排在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四、资金安排
  (一)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按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区(市、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暂存区(市、县)财政。
  (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岗前集中培训等。
  实施“特岗计划”区(市、县)的有关部门,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条件。
  五、教师招聘
  (一)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签订合同。(7)上岗任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具体招聘条件由各区(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通知要求自行确定。招聘工作由各区(市、县)自行组织实施。
  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六、保障政策
  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本区(市、县)负责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转接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各区(市、县)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教师管理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各区(市、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区(市、县)教育局。
  本方案由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精神,为做好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32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贵阳市)》(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区(市、县)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特岗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及城关镇)农村中小学校 (含村小、教学点),云岩、南明两城区安排在城区边远学校。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 <http://www.gzsedu.cn>)报名。报名表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附件3)。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区(市、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日-19日。按招聘职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市、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5月23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4日前须将本区(市、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按附表3格式)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126.com <mailto:gzsfchu@126.com>),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设10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咨询报考区〈市、县〉教育局)。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科、学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6月24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面试须于7月5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各区(市、县)招聘岗位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自行组织。体检须于7月8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 各区(市、县)教育局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7月12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集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区(市、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云岩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6502775
  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411900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3155059
  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6410212
  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0851-88343016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2371552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息烽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728975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贵阳市第三纪检监察工作组投诉电话:0851-86981332。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1.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指标一览表。
  2.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4.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一览表。

附表1: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指标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指标数

国家计划

合计

325

325

1

云岩区

20

20

2

南明区

43

43

3

观山湖区

20

20

4

白云区

30

30

5

乌当区

50

50

6

花溪区

27

27

7

清镇市

45

45

8

修文县

30

30

9

开阳县

20

20

10

息烽县

40

40

 

附表2: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应往届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
专业

 

是否师范类

 

户籍所在县
(应届毕业生指大中专录取前的户籍地)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报考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

 

报考计划类别(国家还是县计划)

 

家庭详
细住址

 

联系电话

 

报考志愿

调剂志愿

志 愿

报考县

报考学段

报考学科

县否服从计划类别调剂

 

是否服从调剂到市(州)内其他县

 

第一志愿

 

 

 

是否服从县内学段调剂

 

是否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

 

第二志愿

 

 

 

个人简历

 

获奖情况

 

以下由“特岗计划”县填写

资格初
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笔试(免笔试填“免”)

面试

总分

资格复
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情况

登记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情况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排为何种特岗计划类别

 

录取意见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资格初审意见”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其余由“特岗计划”县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3.填写志愿时,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4.报考者必须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5.本表载入特设岗位教师个人档案。

 

 

    附表3:贵州省2016年     (国家或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市(州)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特区)教育局(盖章)

准考证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应往届

是否师范类专业

教师资格证类别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志愿报考县

第一志愿报考学段

第一志愿报考
学科

第二志愿报考县

第二志愿报考学段

第二志愿报考
学科

调剂志愿

初审结果

复审结果

免笔试情况

第一阶段面试成绩

第二阶段笔试成绩

第二阶段面试成绩

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

体检结果

培训结果

录取县

录取学段

录取学科




 

 

 

 

 

 

 

 

 

 

 

 

 

 

 

 

 

 

 

 

 

 

 

 

 

 

 

 

 

 

 

 

 

 

 

 

 

 

 

 

 

 

 

 

 

 

 

 

 

 

 

 

 

 

 

 

 

 

 

 

 

 

 

 

 

 

 

 

 

 

 

 

 

 

 

 

 

 

 

 

 

 

 

 

 

 

 

 

 

 

 

 

 

 

 

 

 

 

 

 

 

 

 

 

 

 

 

 

 

 

 

 

 

 

 

 

 

 

 

 

 

 

 

 

 

 

 

 

 

 

 

 

 

 

 

 

 

 

 

 

 

 

 

 

 

 

 

 

 

 

 

 

 

 

 

 

 

 

 

 

 

 

 

 

 

 

 

 

 

 

 

 

 

 

 

 

 

 

 

 

 

 

 

 

 

 

 

 

 

 

 

 

 

 

 

 

 

 

 

 

 

 

 

 

 

 

 

 

 

 

 

 

 

 

 

 

 

 

 

 

 

 

 

 

 

 

 

 

 

 

 

 

 

 

 

 

 

 

 

 

 

 

 

 

 

 

 

 

 

 

 

 

 

 

 

 

 

 

 

 

 

 

 

 

 

 

 

 

 

 

 

 

 

 

 

 

 

 

 

 

 

 

 

 

 

 

 

 

 

 

 

 

 

 

 

 

 

 

 

 

 

 

 

 

 

 

 

 

 

 

 

 

 

 

 

 

 

 

 

 

 

 

 

 

 

 

 

 

 

 

 

 

 

 

 

 

 

 

 

 

 

 

 

 

 

 

 

 

 

 

 

 

 

 

 

 

 

 

 

 

 

 

 

 

 

 

 

 

 

 

 

    说明:1.此表须用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制作,并分别按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各制一份。  2.此表为“特岗”招聘过程中各类报表的基表,招聘过程中,考生的各项数据须陆续填入此表。上报各类报表时,请更换表头名称,表内栏目如有不需要的,只能隐藏,不能删除。如需增加项目,只能加在此表的最右边。  3.“调剂志愿”栏中,如服从学段调剂的填写“学段”,服从学科调剂的填写“学科”,服从调剂到本市州内其他县的,填“区内”, 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填“省内”,不服从调剂的,填“否”;“体检结果”栏填合格或不合格。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4: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一览表

“特岗计划”区(市、县)

现场审核地点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云岩区

云岩区教育局大院

贵阳市云岩区威清路108号

86502775

 

南明区

南明区教育局

南明区南厂路504号                    

85818499

 

观山湖区

观山湖区会展城小学

观山湖区会展城A区会展南路                        (会展四号路旁)

84119009

 

花溪区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花溪区政府行政大楼1楼B区122室

83155059

 

乌当区

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

乌当区育新路四号路旁
(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20楼2004室)

86410212

 

白云区

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

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白云图书馆大楼11楼1110室政工科

88343016

 

清镇市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清镇市红旗路延伸段
清镇市自来水公司对面

82522296

 

修文县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

修文县龙场镇阳明大道实验幼儿园旁

82371552

 

开阳县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87220021

 

息烽县

息烽县教育局人事科

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

87728975

 

备注:请报考贵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考生,于2016年5月11-12日携带相关资料到所报考特岗计划的区(市、县)“现场审核确认”地点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再补审,后果自负。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