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我省2009年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550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0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ZG党员(含ZG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应为ZG党员(含ZG预备党员)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2006年三年期、2007年两年期、一年期志愿者,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2006年两年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获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人员。作为联络员,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须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
5、选聘生,应为ZG党员(含ZG预备党员)或在服务单位的乡(镇)参加年终考核曾被评为优秀者;2006年三年期、2007年两年期选聘生,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2006年两年期选聘生,服务期间应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获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人员。
6、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